听新闻
放大镜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许某某诈骗一案提起公诉
2020-11-24 15:42:00  来源: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许某某诈骗一案提起公诉。2020年2月至3月,许某某编造自己为刘某某、系徐州市某快餐店有限公司负责人的虚假身份,骗取被害人龚某某的信任后,双方建立恋爱关系。期间,许某某以承包某医院食堂、保洁等项目采购海参需要交纳保证金、送礼为由,多次诈骗被害人龚某某财物共计约15.3万元。后许某某因身体原因未能羁押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2020年5月至7月,又通过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被害人张某某,虚构其经营大彭镇某厂的事实,以该厂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多次诈骗被害人张某某财物共计人民币19万余元。

  编辑:卓小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