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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敲诈勒索一案提起公诉
2021-10-27 14:27:00  来源: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敲诈勒索一案提起公诉。2018年11月,李某某与宋某某(已判刑)预谋后,由马某某等卖淫女(已判刑)先向嫖客提供有偿性服务,李某某与宋某某等人接卖淫女通知后进入房间,采取暴力、言语威胁方式,以索要保护费、辛苦费等名义,先后在本市泉山区、云龙区等地的宾馆酒店向嫖客勒索钱财共计3次,合计勒索钱财人民币超9000元。

  编辑:卓小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