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山区检察院与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出台《实施意见》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
2017-06-26 16:56:00  来源:

  531日,泉山区检察院与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联合出台《关于贯彻“远离回扣、廉洁从医”主题专项活动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通过专项活动多措并举,遏制和减少该院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的发生。

  一、成立协调机构并完善工作机制。《实施意见》规定,双方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通过领导小组会议、动员大会等部署专项活动,市第一人民医院要在检察机关的业务指导下,通过建立联络机制,完善医院的配套制度建设,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有效开展。 

  二、明确专项行动的方法步骤。通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举办案例剖析报告会等形式,增强医院职工廉洁自律意识,提升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市第一人民医院按照《实施意见》,开展回扣问题自查自纠,全体医务人员要主动向院纪检监察部门说明情况,上交全部违规违法所得,争取主动纠正机会。医院设立专门账户,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回扣的收缴工作。 

  三、加强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廉洁教育。组织医院领导、中层以上干部和重点岗位、重点科室工作人员到徐州市看守所进行现场警示教育,消除侥幸心理,自觉抵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分组开展廉洁谈话、告诫谈话或警示谈话等形式,及时提醒、告诫,责令整改,牢筑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进行风险点排查,认真梳理职务犯罪的风险点,对职务犯罪风险隐患进行监测预警。 

  四、以检察建议的方式推进专项预防的落实。《实施意见》强调,检察机关要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办案以及在预防调查、预防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建议;市第一人民医院要认真研究落实检察建议,将落实情况及时回复检察机关,切实增强该院医务工作者法制观念和廉洁意识,促进廉政防控体制机制建设,营造市第一人民医院廉洁行医、诚信服务的良好氛围。 

  编辑:严卓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