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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山区检察院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文明单位标兵”
2019-01-14 10:23:00  来源: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

  日前,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被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表彰为第六批“徐州市文明单位标兵”。

  近年来,泉山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检察工作,践行绿色司法理念,提升司法效能,弘扬时代新风尚。通过营造亲情文化、学习文化、节日文化,凝聚力量,振奋精神。着力服务企业经济转型升级,开展“看发展、明责任、勇担当”企业行活动20余次。为打击防范电信诈骗,在全国率先推行银行指纹识别“人证合一”,被评为“全省十大精品检察建议”、徐州市第三批法治建设优秀实践案例。积极开展公益活动,组织青年干警志愿者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37场次,开展“百千万”大走访活动62次,走访群众500余户,帮助救助困难群众36户,“万名党员入万户”参与率达100%,开展法制宣传41次。

  编辑:卓小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