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内鬼更要严堵漏洞
2017-11-22 11:17:00  来源:
    新闻:29,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贩卖新生儿信息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对参与窃取、出售、收买的韩某、张某、范某等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据悉,韩某、张某分别是上海市疾控中心、黄浦区疾控中心的原工作人员,两人平时是上下级关系。

  点评:从上海判决的这起案件来看,正是因为行业内鬼的介入,公民个人信息的非法获取贩卖才会如此容易和嚣张。 

  2012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早已对各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保护公民信息的义务作了明确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在业务活动中收集的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这一原则性规定,尽管在各单位的规章制度层面进行了细化,但遗憾的是并没有得到真正落实。 

  很多人把行业内鬼泄露贩卖信息的泛滥归咎于没有建立一部统一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但笔者认为,立法保护固然重要,但目前规制泄露贩卖信息并非无法可依。更为关键的是,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常规性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完善内部控制,加强对掌握公民个人信息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运用技术手段对查询复制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留痕记录,从源头上堵住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漏洞。 

  编辑:卓小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