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2月6日,重庆市政府法制办公开“关于征求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意见”。办法规定,子女对于父母有“精神慰藉”的义务,并具体描述了若干种实施情景。其中,“应当经常看望或者以电话、网络、书信等方式问候老年人”的表述,引发了舆论关注。工作人员回应称不具强制性。
点评:2012年12月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重庆市修订草案中规定的“以电话、网络、书信等方式问候老年人”,其实是对“问候老年人”的具体细化和补充。
有人认为,问候老人是人伦之常,无须法律插手,更何况没有强制执行力。其实并非如此。在常回家看看缺乏配套法律政策支持的情况下,“以电话、网络、书信等方式问候老年人”更具有可操作性,特别是在网络发达的今天,一段在线视频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不能常回家看看给老人带来的心理缺憾。
同时,“以电话、网络、书信等方式问候老年人”并不仅仅是一种倡导性、宣示性的“软法”,还能为法官审理精神赡养老人案件提供法条支撑。据此作出的判决一旦遇到拒不执行,被告人很可能面临法律的惩罚。从这个意义来说,“电话书信问候老人”同样具有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