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深化对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做好妇女儿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延伸司法救助职能,深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加大对因案致贫妇女儿童的救助帮扶力度,通过畅通帮扶渠道、丰富救助手段、建立多元救助机制等方式,帮助妇女儿童尽快摆脱生活困境,做到“救在当下,助在长远”。2022年以来共办理妇女、儿童司法救助案件58件,发放救助金62.3万元,有力保障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畅通帮扶绿色通道,下好线索摸排移送“先手棋”
泉山区检察院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意识,强化部门协作,引导办案人员重点关注妇女儿童等重要救助群体,在案件移送端口持续加强对妇女儿童救助线索的摸排工作,筛查出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提高第一时间发现救助线索的能力。健全救助线索内部移送机制,主动开展“上门问案”,重点对双方之间未达成和解的刑事、民事等案件进行研判,做到主动介入、主动救助。2022年以来办理的58件妇女儿童司法救助案件中,由其他业务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的30件,占51.72%。延伸救助职能,拓宽救助线索来源渠道。会同区妇联出台《关于加强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等,今年以来已对区妇联移送的5件妇女儿童救助线索进行办理。开通救助金拨付绿色通道,对于急需救治或生活面临紧迫困难等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当事人,缩短报批、拨付时长,提高救助效率。
上下联动提质增效,用好为民纾困解忧“聚合力”
为加大对一级救助仍难以解决燃眉之急、家庭特别困难、重点救助对象等群体的救助力度,泉山区检察院在充分利用有限救助经费的同时,主动将相关案情、被救助人现状及已进行的救助情况等向徐州市检察院汇报,提请进行联合救助。依据案件情况,精准把握救助范围、救助标准和救助条件,最大限度保障救助质效双提升,为救助装上“助力器”。2022年来,两级检察院联合救助特困妇女、养老金被诈骗的老年人5件5人,救助金额达14万元。如陈某诈骗案中,被害人周某育有一子一女,丈夫患终末期肾病,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极其困难,且陈某无力偿还诈骗周某的30万元。对此,泉山区检察院当即启动司法救助,并提请市院开展联合救助。最终,两级检察院共向周某发放了9万元的司法救助金,最大限度地帮助这个家庭解决燃眉之急。
搭建多元衔接平台,打好立体帮扶救助“组合拳”
泉山区检察院深化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衔接机制,会同区民政局、农水局、残联等6部门出台《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办法》,形成常态化多元救助、综合救助机制,联合开展后续帮扶,做到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多元救助、效果互促,夯实救助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共同构筑社会保障网。针对留守儿童抚养、父母赡养等生活难题和维权诉求,主动帮助申请国家司法救助、解决现实困难,并通过支持起诉帮助诉讼维权,双管齐下提升救助质效。如未成年人杨某某司法救助案,其父亲智力残疾、无业,祖母双腿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且母亲自离异后未支付抚养费。针对杨某某无人照料的情况,该院释明追索抚养费的诉讼途径并支持起诉,同时主动帮杨某某申请1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解决现实困难。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是司法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与纽带,是“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载体,泉山区检察院将一直秉持“应救尽救”“把好事办好”的工作原则,以“求极致”的精神持续加强和改进司法救助工作,多元拓宽司法救助途径和形式,帮助解决困难妇女及其家庭急难愁盼问题,重树生活信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