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现将泉山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021年1-6月,我院共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28件。其中包括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干部选拔任用,亲友、熟人过问案件,工程建设、招投标等情形。从被记录的主体和内容来看,有领导,亲友、熟人、同学、同事向检察人员过问了解,反映案情,或进行接触交往,干预办案等现象。
下一步,我院将在社会各界的监督下,不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逢问必录”,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记录工作,推动检察办案高质量发展,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