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钱后,尽快买点吃的、用的!”8月6日上午11时,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检察院视频接待室里,检察官陈海梅核实了被害人刘大妈的身份信息后,通过转账方式向其发放2万元司法救助金。视频那边,远在河南省方城县的刘大妈眼角湿润了。
刘大妈是泉山区检察院办理的张某诈骗案被害人。家境困窘的她,在农忙时节不慎摔断腿后,听信张某可以“改运”的花言巧语,借了3万元高利贷以及买了猪羊送给张某。事后,刘大妈的丈夫为了偿还高利贷气得突发脑溢血偏瘫,生活的重担都压在腿伤未愈的刘大妈身上。办案过程中,陈海梅了解刘大妈一家情况后,决定帮助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
不料,救助审批期间,河南突降暴雨,刘大妈所在的村子也因疫情防控被封。 “不知道刘大妈的情况如何?”陈海梅看到新闻后,十分担心,打了几遍电话,对方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最终,通过当地村委会的努力,检察官联系上了刘大妈。 “屋里的东西都被水泡了,那三亩地的玉米是全家生计,都被洪水淹了,生活是一点着落也没有。”电话那头的刘大妈失声痛哭。
灾情不等人,泉山区检察院决定“特事特办”,预先垫付救助金。考虑到刘大妈所遭受的灾情与疫情夹击的特殊情况,该院依法简化相关程序,并通过微信视频方式告知刘大妈司法救助申请流程,安抚其情绪。核实相关信息后,该院立刻将2万元转账到刘大妈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