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某某、李某某涉嫌购买假币罪一案提起公诉
2018-10-29 14:49:00  来源: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某某、李某某涉嫌购买假币罪一案提起公诉。2017年4月至5月间,刘某某、李某某通过微信联系,以快递邮寄的方式,以每张人民币3.5至5余额按不等的价格从邹某某(已起诉)处购买面值为20元的假币,共计面值人民币2万余元。

  编辑:卓小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