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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泉山区院:四项举措有效推进疫情时期案管工作
2020-03-20 09:18:00  来源: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

  新冠肺炎疫情以来,第六检察部立足检察职能,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重落实,采取多项措施,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充分彰显“案管元素”,实现防疫办案“两不误”。

  一是推进平合应用,突出源头把控。案管窗口是疫情防控的重要环节,案管组第一时间与辖区各分局加强工作协调,充分发挥政法平台的优势,在疫情期间全面推开去年年底实现互联互通的政法业务协同系统,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人员接触、案卷传递的同时,保障检察官对移送案件依法、高效、安全审查受理办理。2月3日至今,通过政法平台共推送案62件,其中涉疫案件5件。其中纵某谎称感染新冠肺炎实施绑架案已被法院通过远程庭审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二是优化接待方式,做好服务保障。面对疫情,主动调整了服务律师阅卷的方式,除了每天派人在院值班,及时回应律师来电、来人、来函及网上询问事宜,主动向律师去电告知疫情案件重大节点。同时,积极做好“异地阅卷”工作,通过对当地律师“三证”初步审核以及检察内网邮箱接收加密电子卷宗的方式,先后协助沛县院、扬州市广陵区院开展律师阅卷工作,疫情期间保障权利不打折,得到代理律师的高度肯定。并对一起快诉的疫情案件的辩护人顺利会见提供帮助,切实保障了律师的执业权利。

  三是调整工作模式,彰显使命担当。为有效防控疫情,案管干警争做防疫战中的“逆行者”,坚守在线防疫卡点,用实际行动展现检察担当。为做到减员不误工作,该院充分发挥AB岗的优势,在岗当班人员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案件受理、律师接待、案件监管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开启“五加二、白加黑”、24小时待命的工作模式,周末不休息、工作不停歇,保障包括疫情在内的所有案件流转“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非常时期案管各项业务有开展,实现防疫办案“两不误”。

  四是创新参会形式,深化技术应用。为充分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两不误,隔离疫情不隔离工作,该院积极借助技术软件实现线上会议,及时传达上级院有关精神和安排部署当前重点工作,先后三次通过采取线上会议的方式,召开疫情期间视频会议推进案管工作。在近日的案管工作分析推进会上,分管检察长邢洁要求案管干警发扬坚持不懈、不怕困难的愚公移山精神,强化目标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效能意识,保障各项工作在疫情期间规范、高效、有序运转。

  编辑:卓小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