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农村社区要有法治思维
2017-11-22 11:05:00  来源:

  2012年开始,河南许昌县陈曹乡一共占用近1000亩耕地,建设了4个新型农村社区,统一规划建设居民住房和公共服务设施。目前,该乡双楼张村是唯一完工的社区,其余3个均因资金问题不同程度烂尾。2012年末,河南省有关部门宣传称,全省建成及在建的新型农村社区共3250个。去年年末,新华社公布了一串数字:至今河南有1366个新型农村社区停建,直接损失600多亿元(124日《新京报》)。

  从长远来看,推广农村社区建设,引导农民搬迁上楼无疑是件好事,有利于公共资源的共建共享,也有利于土地节约利用和整体开发,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农民获得感。但从实践看,一些地方政府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甚至把社区建设作为干部任免的硬指标,强力加以推进。在这如火如荼的农村社区建设背后,却潜伏着隐患和病症,1366个农村社区停建,600多亿元的直接损失,就是最好的例证。回过头来看,不少地方政府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并没有考虑到农民的意愿,甚至违反了政策红线、法律底线。

  由于地方财力有限,开发商资金周转不灵,一些农村社区建设项目遭遇掉链子,成了烂尾工程。另外,农民上楼居住生活不便,与传统生活习惯不相符,还需要村民额外掏出一笔不菲的费用。还有的地方为了销售社区楼房而不再给农民新批宅基地,仍然没法激起村民的购房热情。

  在河南许昌县陈曹乡双楼张村新型农村社区,原本打算整合周边的6个行政村,安置293011479口人,却从2013年起,社区建设占用的180亩耕地就已荒草丛生,原来居住的村庄因为没有搬迁而不能复耕,令村民惋惜不已。说实话,一旦农民失去大片土地,又没有企业可以就业上班,会带来不少问题。对家庭,是养家糊口的问题,对国家,是18亿亩耕地红线不能碰的问题,还可能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

  在建设农村社区过程中,一些地方也存在着违规违法的情形。比如,为了弥补社区建设财力不足,河南尉氏县整合24项涉农资金,向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倾斜,违反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的强制性规定,还出现了国土资源部明文禁止的以租代征现象。在房屋建成后,为帮助开发商回笼资金,一些地方允许将部分房屋销售给乡外人员,与本村村民享受同等待遇。这种将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对外村人销售的行为,也明显违反了土地管理法。

  所幸的是,此类现象已引起中央高度重视。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农村居民点迁建和村庄撤并,必须尊重农民意愿,经村民会议同意。不提倡、不鼓励在城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的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20155月,《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也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检察日报》2017125日  作者:王成艳)

  编辑:卓小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