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40周年检察影像]30年风雨检察路,愿与泉检共白头
2018-12-28 16:11:00  来源: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

  邹效雪,1970年生人,大学文化。1988年12月进入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199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科长。

  2018年,我来到泉山检察院三十年了。三十年如白驹过隙,转眼即过。岁月的长河里,用青春的生命填满了检察事业的春华。书记员、助检员、检察员到员额检察官,公诉十年,控申二十年,资深检察人,三十年前秀发飘飘到现在的“奶奶灰”见证了我悠悠检察情。

  “三十年前,我才18岁”。1988年,刚高中毕业的我,通过招干考试走进了郊区检察院,最初被分配到了刑事检察科,也就是现在的公诉科,开始了我十年的刑事检察生涯。初入刑检,那时还没有现在的司法改革后的“铁三角”组合,在担任科室内勤工作的同时,还是全科检察官的书记员。过去,没有现在现代化办公的环境,审查报告、起诉书、阅卷笔录等都是一笔一划的手书来完成,看守所提审也是一辆自行车一蹬就走了。

  刑检工作是繁杂的,加班加点是常事,碰到的案子形形色色,纷繁复杂。印象最深的是一起强奸未遂案件,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是个未满18岁的小伙子,在提审时,他刚见到我,“扑通”一声就跪倒在地泪流满面的忏悔:“阿姨,求你救救我,我真的知道错了,我不想进监狱...求求你帮帮我”。当时对我心底也是触动的,法律本是无情的,但法律也是有温度的。在审查卷宗时经过细心梳理事实、证据,查证蛛丝马迹,发现他在实施犯罪行为时,主动中止了犯罪故意,放弃继续实施犯罪行为,最后综合多方面因素经向上级院请示后,此案作出免于起诉决定,当年没有社区矫正的概念,但我对他跟踪随访了六个月,每个月都会和他谈心,了解近况、思想动态,最终失足少年重归正途。很多案件都是当事人一时冲动造成的,事后都非常后悔。我们所做的不仅仅是惩治犯罪,更多的在于如何能够大大预防减少犯罪,运用法律的手段去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社会。

  1999年,通过竞争上岗,我来到了控告申诉检察科,这项工作对于我是陌生、全新的工作,边学边干。2013年我承担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两年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数1109件,依法提出口头纠正52件。2014年在徐州市检察机关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中,对全区“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情况,积极的摸清底数,逐人排查,查明5名待检人员,先后将其带到区级、市级医院进行医疗检查,经检查2名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变更措施收监执行。多年来无一名矫正人员重新犯罪,保证社区矫正工作有序的进行。

  2015年,我被任命为控申科长,于我而言,这是压力,更是动力和鞭策。曾在刑事检察的十年工作经历,使我练就了一副“铁齿铜牙”,但接访工作绝不是靠唇枪舌剑,不是简单“说赢”群众就能够息诉罢访的。为此,我从法律法规、信访条例等逐条学起仔细领会,成为控申窗口的“知心大姐”。控申科工作的这些年,让我理解了执法的另一面:温情。不同于刑事检察部门,控申作为检察院的“窗口”,是检察机关的形象,面对的是普通群众,需要极大的耐心,更多的是为民“服务”。为了化解信访人的怨气,每次接访都倾注了检察官的温情。从以前的重在安抚信访人情绪“一个微笑、一杯水、一声问候”的工作方法,到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矛盾的复杂化,仅仅注重接访已经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为此,我带领全科在规范信访接待的基础上创新机制,推行预约接访等便民新方式,在有效的化解了一批信访积案同时,实现了首访息访率逐年上升,今年更是首次突破了94%,维护了地区的稳定。

  三十年,见证了司法体制的日益完善,见证了检察服由“橄榄绿”变成了“检察蓝”;见证了郊区检察院到泉山检察院的蜕变;也经历了举报中心摘牌之感慨。三十年来,第一次穿上制服、别上检徽的激动之情仍涌现在心头,犹如昨日。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没有耀眼夺目的光环,有的只是对检察事业的热爱与执着。三十年风雨检察路,我用一言一行践行着我的入检誓言。

  口述:邹效雪整理:纪晨

  编辑:卓小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