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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撬锁入室偷黄金转运珠 泉山检察官:胆大包天必被抓
2020-04-07 16:05:00  来源: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

  在城市里,一些犯罪分子频频把魔爪伸向居民住宅、单位和商铺,进行入屋盗窃和抢劫。如何防盗防抢,成为市民们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

  根据调查,犯罪分子经常是“乘虚而入”,选择容易下手、难被人发现的地方入屋盗窃作案。

  2019年10月的一天中午,唐某某来到徐州市泉山区一个老小区,经过踩点,采用撬门别锁的方式进入刘某某的家。随后他在床头柜抽屉内翻到了某名牌黄金转运珠一串三颗,揣进兜里扬长而去。案发后,被告人唐建杨被抓获归案。经认定,被盗饰品价值人民币2670元。

  2020年3月,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盗窃罪对唐某某提起公诉。

  徐州市泉山区法院于2020年4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唐某某犯盗窃罪的事实、罪名成立。被告人唐某某具有累犯、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法院最终判处唐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检察官说法】

  《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入室盗窃案件的发生,不仅给居民带来了财产损失,而且干扰了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为了切实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保护居民自身财产不被侵害,在实施严厉打击的同时,广大居民也应切实提高自防意识,主动采取自防措施。

  编辑:卓小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