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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婷: “女绣工”
2019-04-18 10:47:00  来源: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

  “这次救助对象是一个2岁的孩子,但从咱们上次谈话情况来看,孩子妈妈爱乱花钱,救助金都能用到孩子身上吗?”近日,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检察院书记员纪晨看着卷宗材料怀疑地问李婷。“尝试分期救助,每个月给她2000元,虽然咱们工作要多做一点,但这样可以保证孩子的奶粉钱。”李婷思考片刻提出解决方案,让纪晨豁然开朗。

  “要针对被害人实际困难,采用多种救助方式实现精准救助,才能最大程度上帮扶被救助人。这和刺绣道理差不多,不同风格的绣品,要用不同的颜色搭配,风景图需要强烈的色彩来搭配勾勒出不同层次,才会灵动,而人物图则需要色号接近的色彩搭配,才能更和谐。”说起工作,李婷聊起了她从刺绣中学到的感悟。

  2018年7月的一天下午,来访人徐某走进检察服务大厅,称公安机关对其被打的事情不予立案,要求检察院立案监督。李婷接待后认真倾听得知,2017年,徐某租赁了小区的车位,一次性把3年的租赁费交给了物业公司。后来由于各种原因,小区更换了新的物业公司,但没有就车位租赁费和原物业公司交接,因此要求徐某重新缴纳车位租赁费,徐某拒绝缴纳。随后,新物业公司把催收通知贴到了小区公示栏,徐某便去交涉,交涉过程中双方发生推搡。公安机关出警调查后,未予刑事立案。徐某便到检察院控告。

  接访后,李婷将材料交给刑检部门。刑检部门干警调查发现,徐某未有伤情,物业公司管理人员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因此徐某的控告不符合立案监督条件。按照正常的程序,李婷只需要把处理结果告知徐某便可结案。但是这样答复,徐某会因此罢访吗?

  “一个好的绣品,不仅要正面针法顺畅,背面同样也要井井有条。控告申诉工作面对的是来访群众,我们不仅要看到他们的不满和牢骚,还要真正解决来访人的心结,从千丝万缕中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

  李婷仔细分析了徐某的诉求,认为徐某控告的真正目的并非追究物业公司管理人员的刑事责任,而是不想重复缴纳车位租赁费。按照法律规定,新的物业公司应当对接原来物业公司的债权债务,至于两者之间没有交接车位租赁费的问题,过错不在徐某,徐某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答复徐某的那天,李婷邀请刑检部门干警以及一名律师参与。一方面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向徐某告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理由符合法律的规定,另一方面律师为徐某提供民事法律帮助。最终,通过诉讼,新物业公司认可了徐某原来缴纳的车位租赁费。徐某特意来到检察院向李婷表示谢意。

  9年来,李婷通过一次次热情的接访、一次次及时的反馈、一次次耐心的答复、一次次暖心的救助,“绣”出了来访人的满意。

  编辑:卓小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