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4日,我踏入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的大门,回想踏入这条道路的起点,我似乎早已与这个职业结下了不解之缘。
早在高二文理分科时,我本来选择了理科,而在长达半学期的学习过程中,物理、化学两门学科对我来说“只可远观,不可亵玩”,实在是学不会,无奈之下我只能临近高三时改为文科。随后参加的两次高考都在客观上对我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打击,我最后只能就读于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一所三本院校,并选择了文科仅有的可以选择的专业——法学。
2012年,我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之前进入了大学学习,发现再也不用学习数学的我欢呼雀跃,学习法学课程的过程也不像高中学习那样吃力,我开始喜欢上法学。教授刑法的石泽中老师讲述的一个个有趣的刑法案例,更激发了我对刑法的兴趣,我也从教授刑事诉讼法的曲老师口中,第一次听到了检察院这个比法院更有吸引力的名字。
2015年的夏天是酷热、煎熬、难耐的,而2015年的秋天是凉爽、丰硕、收获的,经历了半年不愿回首的学习生活,我在大四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用民事审判庭工作的父亲的话讲,我也是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一员了。我的心中已经有了坚定的目标,就是要考回徐州市的检察院工作,但当时徐州各地的检察院除了对司法考试的要求之外,还要求研究生学历,于是考研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我下一个目标。
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推进,我的考研进程也一步步推进。2016年大学毕业后,我在大学附近租了房子,每天去图书馆看书学习,一熬就是大半年。考试结束后,我满心欢喜等来的考研成绩,又给了我无情的打击,我的分数不够报考的苏州大学诉讼法学专业,只能调剂到该校的法律硕士去参加复试。同时,一个好消息也被我的坏心情掩盖,2017年徐州各地检察院招录公务员只要求本科学历。
也许是我的准备不足,也许是我临场紧张,我在苏州的法律硕士复试中惨遭淘汰,当苏州大学通知我可以读在职研究生时,我想我这个无业游民还读什么在职,现在想想很是后悔。回到家中,我度过了浑浑噩噩的几天,这时一个希望从天而降,我以笔试第三名进入了公务员面试,虽然只录取两个人,但我只能背水一战。吸取考研复试失败的教训,我认真准备,反复练习,克服面试紧张的心理,休息之余看看当时热播的《人民的名义》来激励自己,顶着巨大的心理压力,我在面试环节成功反超,考入了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实现梦想的那一刻,我感觉到了人生的巅峰。
正在激动的以为《人民的名义》要在我身上真实上演时,我才得知反贪污贿赂局和反渎职侵权局即将从检察院中分离,转隶到国家监察委员会。怎么这事都被我摊上了,我心里如此想着,只好安慰自己也算亲历了一次检察院的大变革吧,毕竟这是一个变革的时代。
对检察院的职能、分工、运行了解之后,我暂时被分到了公诉科工作。作为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转隶后的主要业务科室,我刚到公诉科时充满了期待和新鲜感,在这里我经历了我的第一次看守所提审、讯问犯罪嫌疑人、制作审查报告、出庭公诉,第一次见到了长期相伴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第一次和这么多人朝夕相处,这都是我难忘的经历。还记得第一次出庭时,被告人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因为帮助违法所得的手机解除锁定,方便其他犯罪嫌疑人销赃而被提起公诉。他从看守所被押送到法庭后,坐在下面很久没见儿子的妈妈不住哭泣,当庭审结束又要被押回看守所时,他的妈妈哭着冲上去想和他说句话又被拦了回来。那一刻我最真实的感受到了我们肩上的责任,每一个案件的每一次判决,都可能影响一个家庭的全部甚至社会对国家司法的信任,而我们点滴的工作,大到提审、开庭,小到犯罪嫌疑人的一句话、我们敲打的一个字,都是构成一个案件的因素,都可能影响最终的结果,任重而道远。
经历了半年的公诉科工作,我轮岗到了侦查监督科工作。和公诉环节相比,侦查监督环节的工作周期短、节奏快,每周至少一次的看守所之旅开始了。虽然环节不同、节奏不同,但侦查监督和公诉环节是相辅相成的,是否批准逮捕取决于最终提起公诉的判决刑期,而批准逮捕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确保公诉环节的顺利进行,同时在侦查监督环节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进行监督,也能提早发现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违法行为,达到监督的实效,我在这里获益匪浅。
正在我忐忑于自己会被定在哪个部门时,检察院又迎来了一次大变革,为了在转隶后更好的实现检察机关的刑事检察职能,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各级人民检察院试点实行“捕诉合一”,江苏省正是改革试点之一。随后我被定岗在刑事检察一部,负责审查逮捕、公诉以及对公安机关的侦查监督活动,这对我来说是个挑战,幸运的是在工作的短短一年内,我已经在公诉科和侦查监督科有所历练、熟悉工作,我有能力把我的工作做好。
从进入大学读书到工作的一年时间,我经历了大学的自由解脱、独立思考、努力奋斗,迈入工作岗位的青涩稚嫩、逐渐成长、熟能生巧。检察机关也走过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司法责任制改革、职务侦查部门转隶、刑事检察捕诉合一等重大改革,我有幸与检察机关共同经历变革,也必然会在现在和将来共同成长。
(作者: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 刘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