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给沉默怯懦的被害人以司法温暖,给身陷囹圄的犯罪少年以训诫警示,给事不关己的监护人释法说理,给“辣手摧花”的犯罪者以严厉打击。她,在法庭上,指控“零口供”的被告人追究刑责;在看守所内,安排亲情会见感化少年;在校园里,开展主题普法提升未成年人法治素养;在办公桌前,案件办理与宣传写作双线运行。她是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李香。
近年来,李香经历司法改革及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作为科室内勤、检察官助理或员额检察官,她一直爱岗敬业、刻苦勤勉,善做善成,先后获得“零犯罪”社区创建先进个人等省、市、区荣誉20余项次,相关工作被省、市领导批示,并在全省推广。
宽严相济,创新创优一流办案业绩
作为检察官助理、员额检察官,近三年来,她办理或协助办理未检案件共计160余件,监督撤案3件5人,追诉、监督立案各1件1人,制发检察建议7份,纠正违法5件次。组织亲情会见、亲职教育、心理疏导30余场次,帮助申请救助15人次。办理全市首例未成年人非法经营、酒吧接纳未成年人消费诱发故意杀人案等新型网络犯罪和极具社会影响案件,通过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在高效、稳妥办理的同时,注重双向保护,维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其中“涉毒外教”检察建议、“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附条件不起诉训诫”等工作被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华批示,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训诫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
三年来,她先后荣获徐州市检察院“十佳课程”,第二届、第三届全市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标兵,徐州市检察院嘉奖,徐州市“两项试点”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精细耐心,保质保量提升一流未检质效
作为第四检察部内勤,她能够时刻做到细致耐心,听从科室负责人工作安排,积极开展工作,提出工作思路,在按时、精准汇报未检调研数据的同时,善于总结分析。三年来,她完成调研信息200余篇,其中反映外来务工未成年人监管空白、未成年人“拉皮条”、职业学校学生管理等问题先后被市、省检察院、省委信息、高检院及上级部门采用。撰写未检工作的文稿报送政治处编发微信20余篇,多次被最高检、江苏检察在线等公众号采用。以未检工作为基础撰写材料,成功推动争创省、市、区“青年文明号”、“省级优秀志愿者团队”、省级“阳光伙伴校外辅导站”等工作,科室先后获得徐州市十佳妇女权益保护单位等多种称号。推动开展院检察开放日、检徽下的思政课及全市未成年人工作调研等不同等级的未检活动,撰写汇报材料和工作信息多次被省院八部采用。
近年来,她先后荣获徐州市“护苗行动”先进个人、未成年人检察业务信息工作优秀个人等荣誉。
潜移默化,全力打造一流普法服务
作为未检人,她时刻知道未检工作永远是捕诉帮维防一体化,能够做到结合司法实际,创新普法形式,践行“谁执法谁普法”理念,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部署要求,做实做优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2017年度,经省院组织选拔,成为省“护苗共成长”巡讲团成员。
她能够注重加强与学校沟通,调研学校管理难点,充分利用检察开放日、节假日等特殊节点,精选主题,走进校园、社区、网络等领域开展专题普法。如,在检察开放日,邀请学生走进检察院,开展“检徽下的思政课”,会同辖区教育局开展网络法治云课堂,全区200余站点,全体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线收看、互动,普法辐射范围广。同时,普法课件先后多次被徐州市人民检察院等市级单位授予“精品法治课程”“十优入选课程”等荣誉称号。她也被徐州市级多家单位聘为“法治副校长”,评为“优秀法治课宣讲人”,荣获省“零犯罪”社区创建先进个人。
此外,她多次荣获徐州市“护苗行动”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个人,上年度发表于江苏省检察院公众号法治副校长系列文章5篇次。
奋进担当,高标践行一流奉献精神
在新时代法治建设的要求下,她积极参加省、市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做到有先必争,有旗必抗。勤于思考普法宣传、检爱帮扶及司法办案的新理念、新模式,有构思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汇报,向政治处和办公室同事请教信息撰写经验,向研究室报送未检工作的所思所感。三年来,撰写办案札记等文章被《检察日报》、《江苏法制报》采用共计20余篇,情况反映10余篇,部分被省院情况反映、省院未检刊物刊发。调研类文章被省、市院研究室采用7篇。2019年度、2020年度,撰写论文《将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纳入公益诉讼保护范围必要性的研究》《关于对性侵害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机制完善的几点建议》,分别被江苏省法学会相关论文集收录。演讲获得省、市、区奖项5次;《以“国家亲权”强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文章被省院宣教处、第八检察部分别刊发共2篇;完成市级课题1项。
青春由磨砺而出彩,人生因奋斗而升华。李香将继续在护航未成年人成长的道路上,奋力书写未检人追梦担当的崭新篇章,努力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铮铮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