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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落实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住宿经营业强制报告宣讲进行时
2021-06-07 09:10:00  来源: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

  “我们孩子很老实的,每天都按时上学、放学的啊!?”小美的妈妈要崩溃了,天天在学校的孩子,怎么会在宾馆遭遇性侵害呢?

  原来,小美的网友经常在学校路对面的宾馆房间内,等待小美上课前或放学后的间隙相约。宾馆成为未成年人犯罪行为预备地、实施地,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意识和责任心不强,屡屡成为涉未成年人性侵害、聚众斗殴等犯罪的预备地、实施地。

  

  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生效,该法确立强制报告制度,要求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6月1日上午,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与辖区公安机关和部分住宿经营业负责人座谈交流,阐明强制报告制度对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大意义、设立背景及法律后果。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高建华与第四检察部主任李玲先后结合辖区司法案例、工作推进的重点范围及联络形式,与会的40余家住宿经营业负责人郑重签署了履行强制报告承诺书。

  

  会上,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住宿经营业负责人共同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21条关于“住宿经营业者违反相关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一万以上十万以下罚款”的规定,交流意见,明确监管主体,防止责任稀释,切实筑起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防火墙”。

  

  全社会应当树立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监督本职,结合司法实际,监督辖区住宿经营业规范接纳未成年人入住,将预防前置,强力保障辖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编辑:卓小北